在當今全球化的經濟環境下,外貿業務日益繁榮。對于從事外貿的企業來說,在交易時選擇合適的貿易術語至關重要,它不僅明確了買賣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也關系到交易是否能夠順利進行。
國際商會ICC制定的202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概述了國際公認的11種貿易術語:
1. EXW(工廠交貨/Ex Works)
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廠、倉庫)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不負責運輸及清關等。
(1) 賣方責任:只要在指定地點將貨物置于買方處置之下,賣方的責任即告終止。
(2) 買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出口報關、進口報關及支付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4) 特點:交貨地點靈活,對賣方便利,承擔的風險小。
2. FCA(貨交承運人/Free Carrier)
賣方將貨物在指定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出口清關即完成交貨,風險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出口報關及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進口報關及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4) 特點:賣方責任相對較輕。
3. FAS(船邊交貨/Free Alongside Ship)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船邊即完成交貨,風險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出口報關及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進口報關及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僅適用于海運與內河運輸。
(4) 特點:明確了買賣雙方在裝運港的責任劃分;外貿客戶需要及時安排裝船事宜。
4. FOB(船上交貨/Free On Board)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時即完成交貨,風險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出口報關及支付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進口報關及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僅適用于海運與內河運輸。
(4) 特點:外貿客戶可以選擇自己信任的船公司;價格相對明確,便于成本核算。
5. CFR/C&F(成本加運費/Cost and Freight)
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并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出口報關并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辦理保險和進口報關并支付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僅適用于海運與內河運輸。
(4) 特點: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并承擔運費,外貿客戶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運輸成本,但需自行投保。
6. 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并支付運費和保險費,貨物裝上船時風險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出口報關并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進口報關并支付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僅適用于海運與內河運輸。
(4) 特點:賣方責任更多,外貿客戶相對省心。另外,CIF術語只要求賣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若買方需要更高的保險險別,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自行額外安排。
7. CPT(運費付至/Carriage Paid To)
賣方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交付承運人,風險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出口報關并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辦理保險和進口報關并支付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4) 特點:明確了運費的支付責任;外貿客戶可以更好地掌握運輸成本,但需要自行承擔其他風險。
8. CIP(運費、保險費付至/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并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和保險費。貨物在交付給承運人后,風險即轉移給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出口報關并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進口報關并支付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4) 特點:與CPT類似,賣方需購買保險承擔費用。在CIP術語中,賣方只需購買最低保額的保險。如果買方希望獲得更多的保護則需要與賣方明確達成協議,或者自行額外安排。
9. DAP(目的地交貨/Delivered At Place)
賣方將貨物送達指定目的地并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風險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出口報關并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進口報關并支付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4) 特點:賣方承擔運輸至目的地的所有風險。
10. DPU(卸貨地交貨/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
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貨后完成交貨,風險轉移至買方。(Incoterms? 2020新增的規則,取代了2010版中的DAT碼頭交貨)
(1) 賣方責任:負責簽訂運輸合同、辦理保險、出口報關并支付運費等相關費用。
(2) 買方責任:負責進口報關并支付相關費用。
(3) 適用情況: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4) 特點:賣方承擔運輸至目的地的所有風險,卸貨后風險轉移。
11. DDP(完稅后交貨/Delivered Duty Paid)
賣方在指定地點辦理完清關手續并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風險轉移至買方。
(1) 賣方責任:承擔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全部風險和費用,以及辦理進口手續和繳納進口關稅。
(2) 買方責任:在指定目的地接收貨物即可。
(3) 適用情況: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4) 特點:賣方承擔全部責任和風險,外貿客戶無需操心進口手續和費用問題。
在選擇貿易術語時,不同的外貿客戶可能有不同的需求。有些客戶可能更注重運輸成本的控制,有些則可能更關注貨物的運輸安全和及時性。
貨物的性質也會影響貿易術語的選擇。對于大宗散貨等運輸量大的貨物,海運往往是最經濟實惠的選擇,如:FOB,CIF,CFR等;對于易損、易碎的貨物,可能需要選擇更加安全可靠、賣方擔責更多的交貨方式,如:CIP,DDP等;而對于樣品或小型商品,則可能會使用EXW,FCA等方式,對賣方來說運輸成本低、承擔責任小且操作相對簡便。
總之,交易雙方應充分考慮貨物的性質、運輸成本以及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通過溝通與協商了解外貿客戶的需求與期望,選出最適合的方式,確保交易順利進行。